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五官科双极电凝器、耳内镜采购公告

来源: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1-05-18


1、所投产品若为医疗设备,供应商必须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商或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销商(有效期内);
2、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有效期内)
3、拟提供的设备必须在供应商有效的经营许可范围内;并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授权许可证明。
 
一、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1 双极电凝器 详见下文 1 20000元
2 耳内镜 详见下文 1 3000元
注: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各供应商报出最早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 详细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一)双极电凝器
 
1. I类CF型防除颤普通设备
2. 输出功率:普凝:50W(100Ω)
             精凝:50W(100Ω)
3. 主载频率:1024KHZ(射频范围)
4. 具有普凝、精凝两种输出模式
5. 功率0-50W连续可调,步进为1W
6. 精凝模式主要用于五官科手术,该模式下可脚控或自动控制输出。
7. 配有相关电凝设备
  • 耳内镜
1. 0°Φ3*90mm
2. 兼容现有主机
 
 
备注:
1、以上打“★”项参数为必要条款,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非打“★”项参数在不影响产品的功能特点和整体结构的基础上,允许适度偏离,但必须与询价文件所述相一致,偏离是否适度、是否科学合理,将由评委给予综合评价,供应商应承担被判定为偏离度过大,已影响产品功能特点和整体结构,报价无效的风险。
2、供应商必须逐项详细填写《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报价文件技术规范描述”完全照抄“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有被判定为表述含糊、报价无效的风险;
3、如成交供应商供货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报价文件技术规范描述”不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4、供应商若非投标产品原厂家的,签订合同时须提供该产品原厂家(或驻中国办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经销授权书。
 
三、备件及资料:
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卖方应在中国境内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
2、专用工具: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维护的专用工具。
3、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及参数。
 
四、技术培训:
1、卖方技术人员必须免费对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事项向买方作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2、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向买方提供使用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的集中培训。
 
五、安装及验收:
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5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买方开箱安装调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设备安装后,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免费保修期≥二年。
2、保证年开机率98%以上(按365天/年计算)如未能达到则每超过一天延长一周保修期。
3、设备有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买方单位并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
 
七、付款方式:
产品全部供货验收合格后第一周内付90%,余款十二个月后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