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大楼中心供氧管道、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来源: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1-04-26
一、项目名称
项 目 名 称: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大楼医用气体管道、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实施地点: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安装内容:急救中心楼一层至三层室内氧气管道、减压装置、呼叫铃、盐水架等设备设施的安装。详细清单见附件(踏勘施工现场,报名后取得相关资料)。
预算金额:16万元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施工项目。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报名信息:
(一)投标单位报名前必须踏勘施工现场,并提供证明。
(二)报名时间:2021年4 月 26日-2021年4月 29 日,8:00—11:00, 14:00—16:00。
(三)报名地点: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三)报名联系人:承宇炯 联系电话:13515198450
(二)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三)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30 日 10:00 前
(四)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五)投标文件接收人:华军 联系电话:13771220199
六、投标文件构成
(1)现场踏勘证明
(2)投标清单报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施工方案
(5)其它相关资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七、投标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八、招标方式: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招标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单价投标价法,选择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
付款方式:
施工结束,通过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70%,一年后付清尾款。
九、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报价为分两次报价,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需公开;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公开,成交价以合理最低报价为准。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十)成交及合同签订
1、根据招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评审,以经评审的最终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原则上确定招标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项 目 名 称: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大楼医用气体管道、设备安装采购项目 ;
二、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实施地点: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安装内容:急救中心楼一层至三层室内氧气管道、减压装置、呼叫铃、盐水架等设备设施的安装。详细清单见附件(踏勘施工现场,报名后取得相关资料)。
预算金额:16万元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施工项目。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报名信息:
(一)投标单位报名前必须踏勘施工现场,并提供证明。
(二)报名时间:2021年4 月 26日-2021年4月 29 日,8:00—11:00, 14:00—16:00。
(三)报名地点: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三)报名联系人:承宇炯 联系电话:13515198450
- 投标文件递交接收信息
(二)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三)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4 月 30 日 10:00 前
(四)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
(五)投标文件接收人:华军 联系电话:13771220199
六、投标文件构成
(1)现场踏勘证明
(2)投标清单报价表
(3)企业营业执照
(4)施工方案
(5)其它相关资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七、投标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并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八、招标方式: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招标方式招标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单价投标价法,选择经评审的最终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人
付款方式:
施工结束,通过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70%,一年后付清尾款。
九、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报价为分两次报价,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需公开;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不公开,成交价以合理最低报价为准。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3、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评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十)成交及合同签订
1、根据招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评审,以经评审的最终最低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原则上确定招标小组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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